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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公积金为非公单位职工安居添砖加瓦

2017-06-15 16:57

  “是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解决了我家的住房难,让我在城里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。”6月16日,榆林市金龙大酒店职工、现住榆阳区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的高波说。

  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扎实开展普查摸底,加强宣传,注重协调,**优惠政策,加快了非公有制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。截至目前,榆阳区共有45户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,占全市12县区总量的近1/3,走在了全市前列。

  深入一线 积极引导

  在非公有制单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,是一项全新的工作。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推行“一线工作法”,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非公有制单位普查摸底,掌握企业管理人员数量、生产经营状况、发展前景。同时,深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、宣传图片,组织召开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与的座谈会,宣讲住房公积金概念、缴存者权利和义务、贷款政策,宣讲公积金制度对于稳定企业职工队伍、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。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还不定期邀请人大、政协、工商、中小企业发展局等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座谈会,探讨交流在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措施和具体办法。利用新闻媒体、大型活动、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,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并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
  试点先行 示范带动

  非公有制企业数量众多,企业经营者的认识和管理水平、企业的经营状况千差万别。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试点先行、分步推进的原则,坚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,选择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和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劳动模范创办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,先为企业中管理人员和**骨干等工作相对稳定人员建立公积金,增强示范和带动效应。

  宽松政策 惠泽职工

  榆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多次协调审计、工商、税务、劳动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,探讨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途径,并制定**优惠政策: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以企业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,单位和个人分别缴存5—12%,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。资金管理以及提取和使用参照党政事业单位执行。适当放宽了公积金使用条件,对非本市户籍的职工,如果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,可以随时**转移手续或直接提取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。在个人委托贷款方面,与其他职工享受同样的政策,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。截至目前,共为全区148户非公单位职工发放贷款2368万元。